大观音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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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观音寺位于元石镇箭台村八组,始建于明代,现存大雄宝殿修建于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8年)。寺庙坐东向西,占地面积2452平方米,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。现存建筑三座,依次为天王殿、观音殿、大雄宝殿,其中前两殿破损严重,但古建筑构架尚存。第三殿大雄宝殿保存较好,为时任县令胡之鸿于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8)捐俸助建。面阔五间长22米,进深两间宽16.8米,通高7.5米,竹编泥墙,抬梁与穿斗混合式屋架,小青瓦屋面,悬山式屋顶,殿内存有什邡历史名人胡之鸿的题字和清嘉庆时期纪大奎题“离微不二”匾额。此外,大雄宝殿内还存有民国时期香案两个;天王殿墙上保存有“文化大革命”时期朱色标语三则。该寺庙保存有较多的历史、文化、宗教信息,具有较重要的历史、文物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