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邡市博物馆之友章程

 

一、宗旨和目的

交流业务,联络感情,增进友谊,共谋博物馆事业的不断发展,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贡献。

“什邡市博物馆之友”团队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,向社会推介什邡市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;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信息,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,使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,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。

二、入会条件

凡热心博物馆事业、支持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成为“什邡市博物馆之友”会员。

三、会员的权利及工作职责

1、对博物馆的发展提出设想和改革方案。

2、免费参观博物馆及会员单位举办的陈列展览(含临时展览),博物馆为其提供观赏藏品的方便。

3、参加本馆组织的学术交流,如学术交流,参观考古发掘现场等。

4、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,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
5、参加本馆组织的一切联谊活动。

四、入会手续

一般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办公室填写“什邡市博物馆之友”申请表,经审核通过后将受到本馆颁发的“什邡市博物馆之友”证件。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。

荣誉会员由本馆向符合条件的人士发出入会邀请,暂不接受主动报名。

五、会员管理

1、“什邡市博物馆之友”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本馆宣教部负责,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证不可为盈利使用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2、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。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,有效期满则需提出申请,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。

 

 

什邡市博物馆